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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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赔偿范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赔偿范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如何赔偿?
  2. 100元的工伤保险最高可获得多少赔偿?
  3. 工伤保险报销完事的时候,给不给理赔清单,还是直接给打钱就完事了?
  4. 工伤保险和安全责任险能同时主张赔偿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如何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为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并赔偿相应的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100元的工伤保险最高可获得多少赔偿?

100元的工伤保险最高可获得10万元左右的赔偿。

一,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原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扱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取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

五,***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给予相应的补助。

九,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给予补贴。

工伤保险报销完事的时候,给不给理赔清单,还是直接给打钱就完事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提供理赔清单。人力***社会保障部  《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十九条 业务部门应将工伤待遇核定结果通知申请工伤待遇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履行告知义务。

工伤保险和安全责任险能同时主张赔偿吗?

谢邀。

在回答问题之前,把之前其他人回答的问题全部浏览下,有些回答问题的人将“安全生产责任险”理解为雇主责任险,这是完全错误的。小编曾在电力行业待过,安全生产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是有质的区别的。这里也可以明确的告诉楼主: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是可以同时主张赔偿的。下面从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具体功能作用方面来分析:

一、从《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法条来看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定义及功能区别: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及标准

《工工伤保险》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强化事故预防,切实保障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费由生产经营单位缴纳,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第六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各地区可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特点,明确应当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

从上面法条我们来分析二者的区别:

1、二者所归属管辖的法律不相同:工伤保险是由《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并受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和约束当事主体的关系。安全生产责任险时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受其调整和约束当事主体关系。

2、二者办理的强制性不同:工伤保险规定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是法律强制性义务,而安全生产责任险并不是所有单位都应当缴纳,而是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必须缴纳,其余行业是鼓励缴纳。(注意:法律术语上的“应当”一般表示必须和应强制性履行。)

3、二者缴费的主体有所区别: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涵盖了范围广泛的用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而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的主体为生产经营单位,并且是与高位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对于普通的低危的服务性行业并无强制规定需要投保。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在享受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待遇的同时,不影响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意味着二者是可以同时赔偿的。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按照本办法请求的经济赔偿,不影响参保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下同)依法请求工伤保险赔偿的权利。

因此,从这条可以看出,缴纳了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人员应安全生产原因受伤的是可以获得工伤赔付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赔偿的。并且安全生产责任险将享受待遇的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注意“职工”的用词,意味着工伤保险只是调整的前提是双方具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比如说雇佣关系是不受工伤保险调整的。

而安全生产责任险用的词是“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意味着安全生产责任险几乎是对缴纳保险的用人单位的全员覆盖的,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因此,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是可以同时赔付的!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及标准

三、这里简单的说下小编之前所待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投保方式吧:

虽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安全生产责任险由企业缴纳。但现实操作中,安全生产责任险一般缴纳的人群主要是企业法人、负责人、安全生产具体责任人。小编曾待过的企业是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第一安全责任人,公司总部要求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安全生产责任人都必须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在缴费当年未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将所缴纳的安全生产责任险保费退还给缴费者个人,并有安全生产奖励。对于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会依照相应的比例扣除个人缴纳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费,扣除的剩余部分依然会在第二年予以返还。

这样做虽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但这样能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强大的制约和激励。安全生产表现好的给予激励,安全生产形势差的给予惩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赔偿范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赔偿范围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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