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积金提取100%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50%,不同情况的提取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一、租房提取: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二、购房提取: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一般不能全部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的,职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建房所需的总金额; (2)职工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提取取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 (3)职工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超过一年内未就业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本人(已婚含配偶)账户存储余额1/2的,一年内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额是所交的两倍对吗?
不是。
公积金提取额是所交的两倍对吗公司和个人缴纳的公积金都在账户里面,提取的是总余额,不是双倍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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