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每年什么时候调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住房公积金每年什么时候调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每年公积金是什么时候调整?
住房公积金的年度计算,一直是从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2021年住房公积金年度,即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一般来说公积金调整技术是每年的6月底,一般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完之后,次月就会按照新调整的数额来代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而且一年度只可以调整一次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于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
自2022年7月1日起,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公积金每年几月份调整?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条例,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将引起所缴纳公积金金额的变动。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扩展资料
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批准,2018年7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进行调整。单位缴存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自6月26日起可以开始办理缴存额调整业务。
一是缴存基数例行调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6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7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同时,缴存基数继续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4240元,最低不得低于天津市2018年最低月工资标准2050元。
二是调整企业缴存比例政策。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明确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在5%-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通过,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降低比例由现行的不低于单位和职工各5%调整至不低于单位和职工各1%,同时取消“上一年度亏损”这一申请降低比例条件。
除企业外,其他单位缴存比例政策仍维持不变,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11%。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按单位和职工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企业及其他单位的单位与职工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参考资料:
华容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人民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公积金缴存比例每年什么时间调整?
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每年7月至8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执行时间从当年7月起至次年6月止。每年七月调整公积金基数的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调整?
住房公积金调整时间: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将引起所缴纳公积金金额的变动。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房公积金每年什么时候调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住房公积金每年什么时候调整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andisellsflorida.com/254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