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公积金,西宁市公积金中心电话

jdkaghaijdkaghai 今天 4 阅读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西宁市公积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西宁市公积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青海省公积金网上提取?
  2. 2021青海西宁公积金缴费上限?
  3. 青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有哪些?
  4. 青海西宁提取公积金最简单的方法?
  5. 青海省公积金第二次提取要什么手续?

青海省公积金网上提取?

首先,进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中,点击主页右边的网上业务大厅,然后进入到里面。

其次,选择个人业务点击缴存人,然后选择对应的支付方式。

最后,点击页面左下角我要提取,选择提取物业费就行了,费用就会直接转入到对应的账号中。

2021青海西宁公积金缴费上限?

2021年西宁职工公积金月缴存平均平均多少钱?

2021年西宁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西宁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2021年西宁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单位5%只12%。个人5%只12%。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一年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12%。

青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有哪些?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青海西宁提取公积金最简单的方法?

西宁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法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6、出境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7、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二)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指定的窗口。

(三)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

1 步骤一:

提出申请: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填写《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并提交办理材料。

2步骤二:

办理手续:职工持《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所需证明材料···

3步骤三:

提取公积金:受托银行凭审核后的《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青海省公积金第二次提取要什么手续?

第二次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人***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交易***原件复印件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西宁市公积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西宁市公积金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The End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andisellsflorida.com/25638.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