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浙江公积金提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浙江公积金提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浙江省公积金提取方法?
浙江省公积金提取的方法:
1.
提取人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予以审核,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在管理中心预留印鉴;
2.
提取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以及相关提取凭证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提取手续;
3.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的有效***件、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同时提供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单位加章,个人签名加手印)、受托人的有效***;凡委托他人办理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受托人承担。
4.
业务办结,中心出具相关业务办结表单,收到提取成功短信,浙江省公积金提取成功。
浙江省市公积金怎么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哪个清楚浙江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1.
提取人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予以审核,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在管理中心预留印鉴;
2.
提取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以及相关提取凭证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提取手续;
3.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的有效***件、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同时提供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单位加章,个人签名加手印)、受托人的有效***;凡委托他人办理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受托人承担。
4.
业务办结,中心出具相关业务办结表单,收到提取成功短信。
浙江公积金提取有些什么规定?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 ◎提供无房证明就能提取 职工租房提取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浙江省公积金能提取完吗?
答:浙江省公积金可以提取完。
具体情况如下:
1.浙江省住房公积金在一次性购房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可以每季度全额支取一次,每年最多支取四次。
2.因自建、大修、装修等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出。 因租房而提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年一次全额提存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存的总金额不得高于年租金总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浙江公积金提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浙江公积金提取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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